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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抵免

通識學分抵免

(一)轉學(系)生/重考生 抵免通識學分

 請同學依學校行事曆申請期限自行至教學務系統提出學分抵免申請,並檢附(1)原校成績單及(2)課程大綱,以供審查。

 因各校對於通識課程內容、訓練及修課要求差異較大,若未提供實際參與課堂學習之課程資料,本組難以進行抵免通識學分之判定,

 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與配合!!

 

(二)交換生 抵免通識學分

 依註冊課務組規定,應於「返校後二個月內提出學分抵免申請」,並填寫交換生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(請自行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站下載)

 連同交換學校核發之全部科目及學分數的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、及正式課程大綱以供審查。

 因各國對於課程內容及訓練要求差異較大,如無課程相關資料及學生實際參與課堂學習證明,難以判定抵免通識學分,請各位同學注意與配合!!